首页|

最新发布|

图片报道|
相关资料|
新闻发布预告|
各部门新闻发言人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职能 >> 正文
市卫生局
http://fyr.liaoyang.com.cn 2005-10-9 9:59:54

来源:辽阳新闻网

             

新闻发言人:富敏

新闻发言人:刘铁春

   辽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种技术标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标准。

  (三)研究制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的规划;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法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全市病残儿技术鉴定。

  (四)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民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五)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化妆品、医用生物制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六)组织高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七)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管理医务人员认证工作。

  (九)制定辽阳市血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十)制定全市重点专科建设和医学科学研究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十二)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疗医药发展规划,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我市中医事业,促进中医药现代化。

  (十三)监督实施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指导中医医疗、教学机构改革。

  (十四)制定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局法制化管理工作进程。制定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负责各类医疗机构设置、登记、校验、发证等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离休干部的公费医疗管理。

  (十六)抢购全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及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七)负责局属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群众民主监督制度。

  (十八)促进政府和民间的多边、双边医药卫生技术交流合作与对外援助,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

  (十九)承担全市卫生统计与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闻发言人:富敏、刘铁春、周旭        联络员:王学田        联络电话:2123473



(编辑:王欢)

投该文章一票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编辑热线:0419-2311775 编辑信箱:ly@nen.com.cn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诚聘英才 法律声明
辽阳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蔡玉环 李秋芳
辽ICP证030215 沈网警备案200403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