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言人:刘万涛 |
辽阳市统计局职能:
(一)贯彻《统计法》及实施细则,拟定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普查、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指标体系;组织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审定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三)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统计公报和其他有关统计信息。 |
(四)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县(市)区、市叶各部门统计信息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五)代国家和省统计局管理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研究队;按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规定,管理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
新闻发言人:刘万涛(市统计局副局长) 联络员:郎剑 联系电话:2123695
(编辑: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