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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工商局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