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开展我市以统一祖国为重点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及“三胞”眷属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其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管理海外联谊会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兼政协主席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民族、宗教、侨务等部门市委管理的干部考察、推荐工作。
6、负责开展全市经济统战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党委统战工作,负责对全市统战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负责全市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9、领导市社会主义政治学校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代管市侨联、市台联、市黄埔同学会等团体的工作。
10、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1、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