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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宫树杰 |
辽阳市国家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市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1、市局和各基本局的一把手要对所在单位的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检查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
2、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纳税人的权力、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稽查工作规范;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要结合辽阳实际,着眼企业的发展,用好用足上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促进辽阳经济发展服务。 |
4、实行限时服务。(1)税务登记。手续齐全,随到随办。(2)纳税申报。资料齐全、符合要求者,随到随办。(3)对企业申请购买发票,只要无偷欠税,无块规使用发票现象,持发票购买簿,随到随批按规定发售。(4)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只要手续齐全,符合规定,随到随办。(5)实行首问负责制度。第一个接待服务对象的责任人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服务或办理相关事宜必须一次性告知清楚。不属自己管辖的业务,负责引导至有关业务部门。
5、实行首问负责制度。第一个接待服务对象的责任人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服务或办理相关事宜必须一次性告知清楚。不属自己管辖的业务,负责引导至有关业务部门。
6、禁止乱收费。向纳税人收取税务登记、发票工本费,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规定,以税收方式统一维持缴入国库。
7、对税务人员工作中出现《2005年全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实施方案》列举十项重点问题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新闻发言人:宫树杰(市国税局局长) 联络员:李国瑞 联系电话:4227100
(编辑: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