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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fyr.liaoyang.com.cn 2005-10-9 10:37:17

来源:辽阳新闻网

                

   新闻发言人:白国红  

   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综合研究拟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对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测、预警,提出调控措施和发展报告;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与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项目规划。

  (二)负责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等经济总量的平衡和比例关系的协调;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三)协调平衡产业结构、区域经济结构、城乡结构等重大问题;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研究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措施;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编制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五)研究全市工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重要行业发展规划;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六)研究服务业发展战略,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衔接、平衡服务业内部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服务业中长期计划;综合分析、预警、预测内部各行业运行情况,提出发展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地方金融、保险等行业运行情况,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审定有价证券发行的总规模、结构和投向;提出调节全市物价的政策建议。

  (八)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监督检查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运营情况。

  (九)负责规划、指导全市企业境内、境外上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拟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

  (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控全社会的投资活动,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点项目的布局;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奖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市财力投资的建设项目;安排基础产业建设项目,协调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下达政策性节能、交通、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计划。

  (十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市政府投资、融资的建设项目和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稽查工作。参与或承担国家、省投资项目的稽查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

  (十四)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及发展方向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高技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发展状况,提出发展战略和结构调整目标措施,衔接平衡计划;安排科技项目,编制相关费用使用计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十五)研究分析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衔接平衡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制定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省、国家订货计划的执行情况。

  (十六)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好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七)研究制定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综合性经济政策、规定的起草和实施。

  (十八)研究落实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专项规划、有关政策;提出重大问题和措施建议;综合汇总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十九)管理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市经济信息中心、汤河疗养培训中心、市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二十)管理市物价局、市体制改革办公室。

  (二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闻发言人:白国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联络员:张琳          联系电话:2122325



(编辑: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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