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阳市教育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教育政策措施;提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全市教育计划、统计及年鉴编写工作。
二、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计划;检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三、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工作;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地方教材;审批民办中小学校的设立。
四、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审核市属高校专业设置;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的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