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商业局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流通服务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流通服务业发展战略;负责起草规范商品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并监督指导实施。
负责流通秩序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调控市场运行的政策性建议;监测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颈警工作和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实施肉、糖、菜等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的市场调节储备和各种救灾物资的储备;负责成品油流通、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工作;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定点屠宰厂(场)和煤炭经营资格审核;负责食盐、报废汽车拆解专卖专营和定点经营资格审核;负责食业、住宿业、服务业、生猪屠宰加工业、冷藏加工业、拍卖业、典当业、租赁业、旧货业、展览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食品放心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新闻发言人:李成立(市商业局副局长)
联络员:郑来文
联系电话:413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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