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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孙国涛 |
市科学技术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科技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编制与实施科技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向上级科技行政部门推荐事项的审核和申报各类科技计划;筛选推荐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重点实验室项目计划及相关经费安排。
三、负责科技“三项”费用、科学技术专项基金和科学事业费的合理配置;制定全市有关科技事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科学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自然科学研究机构、民营科研开发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核准;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事项。
五、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相关的各项工作;负责科技扶贫和科技下乡的组织;负责生产力促进和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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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市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具体事项的统筹;负责科技顾问组织的服务联络工作。
七、负责科技情报资源开发和利用;综合管理技术市场;组织与实施全市科技体制改革。
八、负责高新技术的创新发展和产业化的实施;承担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和高新区的科技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科技工作。
九、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履-行与上级科技行政部门相对应的科技范畴的其他工作职责。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闻发言人:孙国涛(市科技局副局长) 联络员:韦一明 联系电话:2156467
(编辑:贝丹娜)